
建筑裝置、設施安全距離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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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建筑 裝置 設施 安全 距離 要求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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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裝置、設施安全距離要求》講解了各類建筑、裝置和設施之間的安全距離標準,涵蓋氧氣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距離,明確規定了不同電壓等級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該文件描述了公路施工爆破飛石應保持不少于200米的安全距離,并對高壓燃氣管道與建筑物、街樹及鐵路鋼軌等的距離進行了詳細規定。文中還指出了高于2米無防墜措施的作業視為高空作業,以及起重機與架空輸電線的安全距離數值。制氧站氣瓶間的存放要求被強調,即空瓶與實瓶需分開存放且間距大于1.5米。鐵路線路兩側設立的安全保護區范圍亦有具體說明,包括城市市區不少于8米,其他地區不少于15米。消防安全通道寬度設定為3.5米,消防路上官橋高度為5米,公路與石油庫之間需要40米的安全距離。高處作業與架空電線的安全距離、石油庫與工礦企業的安全距離、施工現場禁火作業區的距離等均有涉及。同時,針對10千伏高壓線路與建筑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離也做出了規范,以及在發生接地故障時人體接地點的安全距離要求。對于正常干燥場所的室內照明垂直距離也有相應規定。此外,文件中還包括了高處作業分級標準、臨時線路安裝高度要求、石油管道與其他管道交叉時的安全距離、道路施工雙車道和單車道的最小寬度要求、運輸道路彎道半徑的規定,以及現場道路跨越溝槽時搭建便橋的具體要求。
《建筑裝置、設施安全距離要求》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石油化工企業、電力生產企業、交通運輸部門以及其他涉及建筑、裝置和設施建設和維護的相關行業。此文件旨在確保這些行業的從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距離要求,以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適用于所有參與設計、施工、運營管理和安全檢查的專業人士,幫助他們理解和遵循安全距離規范,提高整體安全生產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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