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淤作業未按規程 硫化氫釋放致4人亡》剖析了一起發生在2015年6月9日的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玉華市政公司設備維修班的清淤作業事故,導致4人死亡。事故發生在金州新區城市污水管網濱海2號提升泵站,因作業人員未按規程操作,翻動淤泥時釋放出高濃度硫化氫,且未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導致中毒暈倒。后續盲目施救進一步擴大了事故后果。直接原因是硫化氫中毒,泵站內未設置有毒氣體監測和報警設施。間接原因是企業安全教育不足、作業人員缺乏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未進行安全風險辨識、未開啟泵房送風裝置、未檢測有毒有害氣體、部門領導違章指揮、規章制度不健全、設計單位未按規定設計有毒氣體監測和報警設施、咨詢公司未按規定審查設計圖紙、區城建局未及時組織應急演練和檢查考核。防范措施包括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完善規章制度、實施有效安全管理、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和危險作業管理制度、組織安全教育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更新安全生產設備儀器,設計單位規范工程設計和審核程序,咨詢公司嚴格圖紙審核,區城建局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清淤作業未按規程 硫化氫釋放致4人亡》適用于污水處理行業的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一線作業人員以及設計單位、咨詢公司和監管部門。該文為上述人員提供了詳細的事故案例分析和防范措施,有助于提升安全生產意識,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