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描述了2005年3月30日凌晨,慶陽長慶盛源石油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試油171隊6機組在西峰油田莊19井區的莊58-21井進行射孔、高能氣體壓裂施工時發生的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發生在射孔和高能氣體壓裂施工完成后,員工在處理井口溢流時,由于水龍帶與計量罐之間的連接由壬丟失,導致王某等人進入計量罐捆綁水龍帶,最終因罐內高濃度一氧化碳氣體中毒死亡。慕某和馬某在不清楚罐內有毒介質的情況下,錯誤佩戴防硫化氫面具盲目進入罐內救人,進一步導致事故擴大。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計量罐內含有高濃度一氧化碳氣體,間接原因包括施工中產生的大量一氧化碳氣體、設備管理不嚴、連接由壬丟失以及救援措施不當。管理原因包括沒有對高能氣體壓裂工藝進行風險評估,沒有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設備設施存在缺陷,且開工前驗收未能發現問題。
《“3·30”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適用于石油天然氣行業的試油、壓裂施工隊伍及相關管理人員,特別是從事高能氣體壓裂施工的人員。該文檔旨在提醒相關人員在進行高能氣體壓裂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加強設備管理,進行風險評估,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同時,該文檔也適用于企業安全管理部門,用于培訓員工,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