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為確保礦井通風系統的正常運行和安全生產,采取的一系列具體技術措施。該文檔描述了對工作面進風、回風巷及專用回風巷等區域的定期檢查機制,由通風隊長和安全井長每周進行檢查,以及時處理如斷梁、折腿、冒頂等可能影響通風斷面的問題,從而防止瓦斯積聚現象的發生。文件強調工作面運輸巷和回風巷繞道的風門需連鎖設計,避免同時打開兩扇風門造成風流短路的風險。對于通風設施和風門的損壞,必須立即進行維修或更換,確保不影響工作面的風量。在工作面回采之前,通風隊需根據作業規程配足風量,并定期測量進風和回風巷的風量,依據瓦斯涌出情況適時調整風量。明確規定工作面必須使用新鮮風源,且回風應直接進入專用回風井,不得與其他工作面串聯通風。要求保持工作面進風、回風巷暢通無阻,不允許堆放雜物,確保通風斷面至少達到設計斷面的2/3。若出現冒頂情況,需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快疏通巷道;如果因通風巷道阻塞導致風量過小引起工作面瓦斯超限,則應切斷所有電氣設備電源停止工作,并通知調度室,隨后進行巷道維修,在恢復原有斷面且瓦斯濃度恢復正常后才能重新供電并恢復生產。
《通風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及其他類似地下礦山開采行業領域。這些措施主要針對從事礦井通風管理、維護以及安全監督的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通風隊長、安全井長等關鍵崗位人員。此外,也適用于參與礦井設計、施工、運營和應急管理的所有工作人員,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遵循嚴格的通風安全標準和技術規范,保障礦井內空氣質量,有效預防瓦斯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為礦工的生命健康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