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通風安全監控技術規范》講解了礦井在不同瓦斯條件下的安全監控系統裝備要求。該規范指出高瓦斯、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進入二期工程,低瓦斯礦井進入三期工程時,建設單位必須裝備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對沒有裝備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的低瓦斯二期的掘進工作面,根據巷道類型和瓦斯涌出情況,分別需要裝備甲烷風電閉鎖裝置或甲烷斷電儀和風電閉鎖裝置。強調了井筒施工進入基巖段后也需裝備相應閉鎖裝置,并規定了安全監控系統24小時連續運轉的要求,傳感器穩定性不小于15天,且其數據或狀態要傳輸到地面主機。同時明確了監控設備的選擇必須符合安全標志證書規定型號,不能隨意置換不同系統間設備。對于二、三期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中,應詳細規劃監控設備的布置及電纜敷設等細節并繪制相關圖紙。此外,還提到地面中心站的設置位置、值班制度、設備數量及防護設施等具體要求。安裝使用維護方面,規范強調了安全監控系統使用前后的測試調校、專用阻燃電纜連接、分站安裝環境要求、防爆電源安置規則、供電電源取用原則、斷電控制系統接線規范等內容。同時規定了模擬量傳感器、開關量傳感器和聲光報警器的正確設置位置,以及定期調試校正的具體周期和方法,包括甲烷傳感器每10天一次的校準和功能測試,以及故障處理期間的安全措施等。
《煤礦通風安全監控技術規范》適用于煤礦企業中的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及存在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風險的礦井,在這些礦井從二期或三期工程建設開始直至生產運營期間的安全監控工作。此規范不僅為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指導方針,也為相關施工單位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標準,確保在礦井建設和生產過程中能夠有效監控瓦斯濃度變化及其他潛在危險因素,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高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