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汽輪機超速技術措施》講解了為確保汽輪機安全運行,避免發生超速故障所采取的一系列技術措施。該文件強調了在額定參數下,調節系統必須能夠維持汽輪機的穩定運行,并將甩負荷后的轉速控制在危急保安器轉速以下。文中指出所有超速保護裝置都應正常工作,如果超速保護不可靠則禁止啟動機組。大小修后需進行調速系統的靜態或仿真試驗,確保速度變動率和遲緩率達到規定標準。同時,要求轉速表顯示正確且透平油、抗燃油質量合格,否則不得啟動機組。停機時,必須先打閘再解列發電機,嚴禁帶負荷解列。大修后或長時間停機重啟前,必須做超速試驗,并由專業人員主持。運行中應定期檢查油質、閥門靈活性及嚴密性,并做好相關試驗。發現汽門卡澀時應及時處理,若無法解決則需停機處理。此外,升負荷過程中遇到問題也應減負荷后再嘗試增負荷。文中還詳細說明了超速保護控制(OPC)功能的要求,以及提升轉速進行危急遮斷器動作試驗的具體條件。超速試驗應在合適條件下進行,并確保0PC保護和手動脫扣裝置正常工作。升速過程要平穩,不允許在超速狀態下停留。當達到特定轉速而保護裝置未響應時,應立即手動停機。試驗期間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無關人員遠離機頭區域。
《防止汽輪機超速技術措施》適用于電力行業中涉及汽輪機操作與維護的企業和個人,特別是電廠的技術人員、工程師、運行人員以及負責設備檢修和維護的工作人員。它不僅為新安裝或大修后的機組提供了必要的啟動指導,也為日常運行中的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據。該文件對于確保汽輪機的安全可靠運行至關重要,幫助相關人員了解并執行預防汽輪機超速的各項具體措施,從而減少事故風險,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