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行車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車間行車操作過程中應遵循的各項安全規定與要求,以確保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設備的安全運轉。該規程的范圍涵蓋了所有行車作業活動,明確規定了行車操作工的責任。規程中詳細描述了行車操作人員守則,包括禁止濕手或帶濕手套操作,防止油水進入操作按鈕盒造成漏電;維修時停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并掛警示牌;工作完畢后將行車停在規定位置;只有經過訓練考試并持有操作證者才能獨立操作。同時強調開車前要檢查設備機械、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若主要附件失靈則嚴禁使用。此外還規定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緊急停車信號立即響應,不得將重物懸于空中停留,并且嚴禁吊物越過人頭,起吊重量不得超過1500KG。當發生故障引起吊件下滑時,需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夜間作業要有足夠照明。最后列舉了行車工必須做到“十不吊”,如超過額定負荷不吊、場地昏暗無法看清或指揮不明不吊、捆縛不牢不吊等。
《車間行車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各類工業制造企業、物流倉庫以及其他涉及行車操作的行業領域。無論是大型鋼鐵廠還是小型加工廠,只要存在行車作業,就應當嚴格遵守此規程。具體適用人員為從事行車操作工作的員工,包括但不限于行車操作工、掛鉤起重人員以及相關管理人員。這些人員需要根據規程內容進行操作培訓,確保每個環節都符合安全標準,保障生產過程中的人員和設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