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例檢員操作規程》講解了安全例檢員在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時,需遵循的具體項目和要求。例檢員要確保轉向系統中轉向節及臂、轉向橫直拉桿及球銷無裂紋和損傷,并且轉向盤轉動靈活;制動系統方面,不允許有漏油、漏氣現象,連接鎖銷齊全牢固,駐車制動有效,氣壓表正常工作;傳動系統中離合器應結合平穩分離徹底,中間軸承和萬向節無裂紋和松曠,驅動橋殼無裂紋;照明設備包括前照燈、霧燈等必須齊全有效;輪胎不得嚴重磨損或有破裂割傷,氣壓符合要求;懸掛系統不得有斷裂移位;車身的安全出口和安全門處要有醒目的紅色標注和操作方法,安全窗附近配備安全錘;隨車配備危險警告標志牌、三角木、防滑鏈(冰雪天氣)以及有效期內的滅火器。該規程還描述了安全例檢人員要做好車輛安全例檢記錄,合格車輛簽章并讓駕駛員簽字;若發現不合格項,下發整改通知單,修理后重新檢查合格再簽章;強調要及時落實未檢車輛情況,防止漏檢。
《安全例檢員操作規程》適用于交通運輸行業中的客運企業,特別是從事營運客車安全管理工作的相關人員。它為安全例檢員提供了詳細的車輛安全檢查標準與流程,涵蓋了從轉向、制動到車身、隨車設施等各個方面的具體檢查內容。無論是大型長途客運公司還是中小型短途客運服務提供商,都能依據此規程規范自身的車輛安全檢查工作,從而保障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風險,提高整個行業的安全運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