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員安全告誡操作規程》講解了為加強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確保形成制度化管理與規范化運作程序,有效杜絕火災爆炸事故而制定的詳細規定。該規程描述了駕駛員需具備高度責任感和事業心,要求駕駛員持有公安消防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危險運輸證”。規程明確了駕駛員必須事先了解貨物性能及相應消防措施,對工具和防護設備進行嚴格檢查,并且在運輸、??课kU區域時禁止吸煙或使用明火。文中還指出駕駛員要根據承載危險品特性和車輛狀況停車自檢自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排除或向單位求助。對于罐式專用車輛,規程強調其罐體應符合特定標準并安裝放夜開關于底部,在有效期內承運危險貨物。此外,規程提及對于有滲漏破損的盛裝容器要及時處理,避免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針對易燃危險品,規定了夏季運輸時間,并嚴禁將抵觸性能的危險物品混裝運輸。同時,進入危險品庫區的車輛需要安裝阻火器,裝載危險品的車輛不得停放在人員密集等區域,如需停留應報告并采取防護措施。規程還涵蓋了車輛清洗消毒注意事項、路線行駛要求以及配備消防器材等具體事項。
《駕駛人員安全告誡操作規程》適用于從事危險品運輸行業的駕駛員群體。無論是運輸企業還是個體運輸者,只要涉及到危險品運輸工作,都應嚴格遵循此規程。它不僅適用于國內公路運輸場景,同樣適用于各類危險品運輸任務,包括化學品、爆炸物等特殊物資的運輸過程。該規程有助于提高整個危險品運輸行業的安全水平,保障駕駛員及其他相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減少因操作不當引發的安全事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