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拖拉機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應具備的政治責任感以及在日常駕駛中應當遵循的具體規則。該規程描述了維護首都交通秩序的重要性,強調駕駛員要以安全行車為宗旨,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并服從民警指揮。它指出文明行駛和禮貌開車是必備的職業道德。文中提到駕駛員需要保持精神集中,謹慎駕駛,并做到“三明三查”,即明確任務、行車路線及安全注意事項,對車輛進行三次檢查,確保不帶故障出車。同時,規程中列舉了五項必須杜絕的行為,如開快車、強行超車等危險駕駛行為。針對季節性變化,規程還特別說明了冬季回場后應放盡冷卻水以防凍缸,雨雪天氣應注意防滑減速并警惕意外情況。此外,規程強調停車后要及時關閉電門,加油時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并且嚴禁擅自將車輛借給外單位使用,若因此發生事故,損失由個人承擔。
《汽車、拖拉機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所有從事汽車、拖拉機駕駛工作的人員,尤其是位于首都地區的駕駛員。這些規定不僅適用于公共交通系統的司機,也適用于私人車主以及農業領域中使用拖拉機的農民。對于那些在特殊環境下工作的駕駛員,例如惡劣天氣條件下或長途運輸的司機,這份規程提供了重要的指導原則,以確保他們能夠在各種復雜情況下保證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同時,它也是企業安全管理培訓中的重要內容,有助于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