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講解了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定義、等級劃分、報告原則、報告程序以及獎罰機制。該文指出,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臨床診療及醫院運行過程中,可能影響患者診療結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負擔并可能引發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以及影響醫療工作正常運行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文中將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分為四個等級:I級事件(警告事件)、II級事件(不良后果事件)、III級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和IV級事件(隱患事件)。報告原則中明確I級和II級事件屬于強制性報告范疇,而III級和IV級事件則屬于自愿報告系統范圍。報告程序規定,主管醫護人員或值班人員在發生或發現I級和II級事件時,應立即電話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并在24小時內填寫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表提交。對于III級和IV級事件,報告人需在24-72小時內填報報告表并提交。獎罰機制部分提到,對主動、及時上報不良事件的人員和科室將給予免責、減輕處罰或獎勵處理,而對于隱瞞不報的科室和個人,則會給予相應的行政和經濟處罰。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適用于各級醫療機構,特別是醫院內部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護理部門及醫療管理部門。該制度旨在規范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報告流程,提高醫療質量和患者安全,減少醫療糾紛和事故的發生。通過明確報告原則和獎罰機制,鼓勵醫務人員積極上報不良事件,促進醫療安全文化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