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講解了軌道車在行駛和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鐵道部頒布的鐵路技術管理規程中的相關規定。軌道車司機應熟悉車輛構造、性能,掌握行車及信號規則,并通過考試取得駕駛證。出車前需檢查散熱器水量、柴油箱油量、發動機潤滑油量以及各操縱拉桿、制動拉桿、閘瓦磨耗等情況,確保軟管連接器連接良好。發動機啟動時,啟動電機每次啟動時間不得超過5-8秒,兩次之間間隔不少于30秒,三次啟動不成功時應檢查故障。發動機啟動后先低速運轉,待水溫上升到50-60度和氣壓上升到0.5MPa以上時方可起步。啟動前進行制動試驗,確認制動系統風壓達到規定,緩解時間不大于35秒,制動風壓不小于0.5MPa。軌道車不可超載超速運行,非使用操縱端應關閉自動制動閥通向列車管的截斷塞門等。每次工作完畢,按保養規定對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并填寫記錄。
《軌道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適用于軌道車司機及相關維護人員,特別是從事軌道車駕駛、維護保養和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該規程為上述人員提供了軌道車從出車前檢查、發動機啟動、行駛過程中的操作規范到工作結束后的保養等一系列詳細的操作指南。確保相關人員能夠按照規定的步驟和技術要求,安全有效地完成軌道車的各項操作,保障軌道車的正常運行和工作人員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