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站站場安全巡視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為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和深化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而制定的詳細操作規程。該規程明確適用于站場安全管理人員,且引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作為規范依據。規程中明確了管理職責,指出安全科負責監督檢查,站場管理人員須認真執行并承擔違規的法律責任。內容與要求部分涵蓋了工作程序、工作崗位內容以及工作要求。在工作程序方面,規定應班車輛安全例檢合格進入待班區時,管理人員需指揮車輛按規定有序停放,并保持場內停車秩序整齊有序。工作崗位內容強調了站場安全管理人員要提高警惕,防止車場內的不安全事故,如不準載有危險爆炸物品的車輛進站停放,發生險情要及時排除或上報,禁止旅客隨意逗留,以及嚴禁駕駛員在停車場進行試剎車、修車、洗車等活動。工作要求則強調了掌握法律法規及安全管理規定,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職責,熟練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安全技能并能應用應急處置器材。
《客運站站場安全巡視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客運站的站場安全管理人員,涵蓋所有需要對站場內車輛和人員進行安全管理的崗位。此規程對于指導安全管理人員如何有效預防事故,確保站場內的秩序和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特別適合那些需要直接面對車輛進出站、旅客流動等復雜情況的工作人員。同時,也適用于相關領導層了解和監督站場安全管理工作,以保障整個客運站的安全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