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出站安全檢查操作規程》講解了制定此規程的目的是為認真落實客運站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促進企業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標準化。規程描述了適用于出站檢查員的工作內容和職責,并引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作為法規依據。文中明確了安全科負責檢查執行情況,而出站檢查員需認真執行本規程并承擔違規的法律責任。對于工作程序,當班車出站時,必須上車清點核對旅客和駕乘人員人數,核對車輛與駕駛員信息,檢查是否存在超高、超載情況,填寫出站檢查登記表,由駕駛員簽字確認,同時檢查人員在安全例檢記錄卡或合格通知單和出站檢查登記表上簽字,并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提示后方可放行車輛出站。工作崗位內容方面,規定當班期間要對載客出站的營運客車進行例行安全檢查,嚴禁超員、超高、超重以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上車,嚴格執行五不出站的規定,履行崗位職責。要求嚴格審查駕駛員及車輛進站資質,核實限位人數并做好登記。出站時提醒駕駛員注意途中安全,特別是在惡劣天氣下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囑托和確保隨車安全設施設備齊全。同時,還需制止行人和車輛從出站口進站,無關人員逗留等行為,并做好出站檢查登記工作,妥善保管原始記錄和資料。工作要求中提到檢查員需熟練掌握國家法律法規及站內安全管理規定,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職責,不得離崗、串崗,不從事與崗位職責無關的事情,妥善處置各種突發事件,努力學習業務技能,熟練掌握出站微機操作系統。
《車輛出站安全檢查操作規程》適用于所有涉及客運站車輛出站管理的企業和個人,特別是出站檢查員這一關鍵崗位。它為這些檢查員提供了詳細的操作指南,確保他們能夠在日常工作中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任務,保障乘客出行安全。該規程不僅適用于大型長途客運站,也適合小型短途客運站點,覆蓋了整個道路客運行業的車輛出站安全管理工作,有助于提高全行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