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貨汽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講解了駕駛員需通過考試并取得駕駛證后,方能駕駛載貨汽車。該規程強調駕駛員應熟悉車輛結構性能,遵守使用手冊中的安全規則和注意事項。出車前必須全面檢查輪胎、懸掛、轉向、制動等部件,并確保潤滑和冷卻系統正常。啟動發動機時,要求怠速運轉5分鐘,確認儀表指示正常才能行駛。對裝載物品有嚴格規定,禁止超載、超限或偏載,特別是運輸危險品時,需辦理準運手續,設置“危險品”標識,不得混裝其他物品,按指定時間和線路行駛。運行中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機械電器狀況,防止漏水、漏油等問題。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以及與隨車人員閑談。在特殊路況如高速公路、鐵路道口、惡劣天氣下行駛時,需嚴格控制車速,保持車距,遵循特定的行車規則。停車位置選擇也很重要,禁止停靠在危險地帶,并做好日常保養工作,包括防凍措施,記錄運行情況。
《載貨汽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適用于各類載貨汽車駕駛員及相關從業人員。它為從事貨物運輸的企業和個人提供了詳細的操作規范,確保在貨物運輸過程中能夠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無論是長途運輸還是城市內的短途配送,只要涉及載貨汽車的駕駛與操作,都應遵循此規程,以保障駕駛員、貨物及公眾的安全,提高道路運輸的安全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