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重汽車的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載重汽車在裝載、運輸及特殊物品處理方面的安全規范。該規程指出裝載物品需要確保捆綁牢固,特別是輪式機具和圓筒形物件需采取防滾動措施。文件描述了人貨不能混裝的要求,當工作需要搭人時,人員不得處于貨物間或與前車廂板的間隙內,禁止攀爬或坐臥在貨物上。文件強調拖掛車前要檢查制動氣管、電氣線路等部件,并確認掛車的車輪制動器和燈光信號能與牽引車同步作用,建議緩慢起步減速行駛并避免緊急制動。對于運載危險品如易燃、有毒、強腐蝕物品,規定其裝載、包裝、遮蓋必須遵循特定安全標準,同時應配備滅火器,在途中停放時避開危險區域。在裝運易爆物資或器材時,要求車廂底部鋪設軟墊層,限制裝載重量不超過額定載重量的70%,且炸藥層數不得超過兩層。另外,在裝運氧氣瓶時,車廂板上的油污須清除干凈,嚴禁與油料或盛油容器混裝。
《載重汽車的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所有涉及載重汽車操作的企業和個人,包括但不限于物流運輸公司、建筑施工單位以及從事危險品運輸的專業機構。這些單位中的駕駛員、裝卸工人及相關管理人員都應當熟悉并嚴格遵守本規程,以確保在載重汽車的操作過程中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此外,相關監管部門也可依據此規程對載重汽車的操作進行監督和管理,確保各環節符合安全生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