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及火車廠內運輸安全規程》講解了廠區內進行汽車及火車運輸作業時必須遵循的安全規定和操作要求。該規程強調,由于汽車具有速度快、運輸量大的特點,在彎道多、聲音嘈雜的廠區內易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員需嚴格遵守安全要求。文中明確指出嚴禁無證駕駛機動車,并規定實習人員需在正式值乘、值班人員監護下操作。規程還對建筑物、設備及花木的位置提出限制,以確保不侵入鐵路線的道路安全界限且不妨礙視線。對于橫穿鐵路或在其附近施工,需要提前通知運輸部門并設置防護設施。此外,鐵路盡頭線末端應設置車擋和車擋表示器,露天和車間內的安全距離有所不同。道路與鐵路交叉處應盡量正交,道口要有警告標志,站場等區域應有良好照明設施。規程禁止搭乘礦車以及在鐵路上行走逗留等行為,同時限定了汽車在不同區域內的行駛速度,并要求不得熄滅發動機行駛或空擋滑行。霧天粉塵大時要開黃燈減速行駛,裝車時駕駛員需注意自身安全,廠區和車間行駛需走規定道路。對于超重超長超寬超高裝運嚴格禁止,裝載物品需捆綁穩固,載貨汽車車廂不準搭人。特別是裝載危險貨物時,從審批到運輸過程中的具體要求如駕駛員資質、押運員選擇、車輛類型、防護器材配備、危險標志插設、排氣管消音器火星罩安裝、液態易燃易爆物品罐車接地靜電鏈掛設、液化氣體車輛防曬措施、特定貨物車輛底板材質、劇毒物品車輛使用后清洗消毒、貨物混裝限制、裝載量堆放高度規定以及跟蹤運輸車輛間距等都做了詳細說明。
《汽車及火車廠內運輸安全規程》適用于汽車制造工廠、火車制造工廠以及其他涉及廠內汽車和火車運輸作業的企業單位。這些企業單位中的駕駛人員、裝卸人員、運輸管理人員及相關安全監督人員均需依據此規程進行操作,以確保在復雜環境下進行運輸作業時能夠最大程度地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整個廠區的安全生產水平。無論是日常運輸任務還是特殊危險品運輸,相關工作人員都應嚴格按照規程執行,確保每一個環節都符合安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