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燃煤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立式燃煤蒸汽鍋爐在使用過程中的詳細安全操作要求。該規程描述了進爐水時的操作步驟,即進爐水前應確保出水閥、排污閥關閉,蒸汽管暢通,并將壓力表管路上的三通旋塞置于運行位置后開啟進水閥,直至達到正常水位。針對點火、升壓及封爐的具體操作流程,規程指出鍋爐點火前需在爐排上鋪一層粒度為4050mm的塊煤并在其上放置細煤和木柴以助燃,待燒旺后均勻鋪設預拌好的含適量水分的煤且控制紅火層厚度。升溫升壓過程中若水位過高可通過排污閥放水調節液位不超過最高線,具備一定條件可連續燃燒供汽。當封火停爐時要在底火上加濕煤并關所有爐門使爐水進至最高水位。同時規定遇爐水位異常、給水泵失效或故障、安全附件失效等危及鍋爐安全運行的情況時應立即停爐。
《立式燃煤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立式燃煤蒸汽鍋爐的操作人員以及相關管理人員。它為從事鍋爐操作的工作人員提供了詳盡的操作指南,確保在日常操作中能夠按照規范進行,從而保障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對于煤炭能源依賴型企業,如小型工廠、供熱站等使用此類鍋爐的行業領域來說,該規程有助于提高操作的安全性和規范性,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保護員工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