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零售門店質量管理員安全規范》講解了藥品零售門店質量管理員在執行GSP藥品質量管理規定中的具體職責。文檔強調了質量管理員應主動承擔處方藥品審核職責,積極參與藥品陳列活動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確保藥品分類陳列的科學性和安全性。同時,文檔指出質量管理員需要認真做好藥品的日常養護工作,防止藥品質量事故發生,對出售藥品的質量負全責。質量管理員還需經常督促營業員預防假藥混入等安全風險,杜絕相關事件的發生。此外,質量管理員負責進貨藥品的驗收把關工作,定期抽查門店內商品質量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并上報。文檔還提到,質量管理員應定期對駐店藥師和其他員工開展藥學知識培訓,提高用藥服務水平,確保不發生錯賣和賣錯藥品事件。
《藥品零售門店質量管理員安全規范》適用于藥品零售門店的質量管理員及其相關人員,特別是那些負責藥品質量管理、藥品陳列、藥品養護和員工培訓的工作人員。該規范為藥品零售門店提供了具體的指導,幫助其建立和完善藥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確保藥品銷售過程的安全與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