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整機試運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講解了電梯在整機調試及試運行期間必須遵循的一系列安全技術操作規范。進入作業場所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確保人員安全。各種電器工具使用前要檢查絕緣強度以避免觸電風險。規程強調整機調試、試運行人員必須按照有關的工藝規定進行操作,并且由現場負責人負責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只有當各項安全保護裝置正常工作,曳引機、電動機等有足夠潤滑時才可做空載試運行。開始應慢車行駛,在整個高度內運行一周并稍停防止電動機過熱,保證電梯運動方向與操縱箱和其它指示器所示方向相符合,隨后滿速運行并對性能作調整。靜力試驗需將轎廂置于最低停站位置,試驗時間及負荷符合工藝要求后,再按工藝要求做運行試驗。運行試驗合格后進行超載試驗。試運開車人員必須服從整機調試人員指揮,工作結束后應將電梯停在最低層,切斷電源并拆除調試工裝。
《電梯整機試運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適用于電梯安裝公司、維修保養單位以及任何涉及電梯整機調試與試運行工作的企業或機構。它為從事電梯安裝、調試和維護的專業人員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確保在進行這些工作時能夠有效保障人員安全,同時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避免因操作不當引發的安全事故。此外,該規程也適用于相關監管部門作為監督依據,確保電梯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