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氣)鍋爐操作規程》講解了司爐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且熟悉鍋爐主要參數的要求,確保操作的專業性和安全性。該規程描述了點火前的檢查流程,包括確認三大安全附件靈敏可靠、給水設備與汽水管道閥門位置正確及軟水箱存有足夠貯水,同時對油(氣)系統及其安全附件進行核查,確保閥門裝配和開關位置準確無誤。啟動給水泵至水位達到正常指標后停止運轉,并觀察水位是否穩定不變是必要的步驟。對于點火過程,規程指出在點火之前需打開煙道擋板進行自然通風至少10分鐘以排除煙道內的可燃氣體或沉積物,隨后關閉風機或煙道擋板準備點火,且啟動時應緩慢進行并將火焰調至“低火”狀態讓爐溫逐漸上升。升壓階段則細致地規定了不同壓力區間內應執行的操作,如沖洗水位表、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檢查各連接處滲漏情況、進行排污以及暖管等措施。
《燃油(氣)鍋爐操作規程》適用于各類使用燃油或燃氣作為能源的工業鍋爐企業。這不僅涵蓋了石油、化工、印染等行業中涉及蒸汽生產和熱水供應的單位,也適用于醫院、學校等公共機構中的鍋爐房。任何負責燃油(氣)鍋爐運行管理、維護保養以及操作執行的人員均需要嚴格遵守本規程,確保鍋爐的安全高效運行,減少事故風險,保障人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