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瓶使用、運輸儲存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講解了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應遵循的特殊安全規定,以確保操作人員的安全和設備的正常運行。該規程指出,在使用乙炔瓶時,禁止敲擊、碰撞,避免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暴曬,并且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只可用溫水解凍。乙炔瓶不得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線的地方,工作地點不固定時應裝在小車上移動,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必須安裝專用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側后方,動作輕緩。使用壓力不得超過1.5kgf/cm2,輸氣氣流速度不應超過1.5-2.0m3/h,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規定的剩余壓力。乙炔瓶內剩余壓力與環境溫度的關系也進行了詳細說明。運輸乙炔瓶時,要求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車裝運時應妥善固定,夏季要有遮陽設施,嚴禁與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儲存乙炔瓶時,現場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儲存間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避免陽光直射,保證運輸道路暢通,配備滅火器,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時儲存,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并設置明顯標志。
《乙炔瓶使用、運輸儲存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適用于所有涉及乙炔瓶使用、運輸和儲存的行業和領域,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冶金、機械制造等行業。這些行業的工作人員,特別是從事焊接、切割等作業的操作人員,以及負責乙炔瓶運輸和儲存的管理人員都應嚴格遵守本規程。此外,任何需要在工作環境中使用乙炔瓶的企業和個人也應參照本規程執行,以確保安全操作,預防事故發生,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