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房操作規程》講解了鍋爐及其設備的運行與檢查保養制度,涵蓋從日常操作到緊急事故處理的多個方面。該規程明確指出員工需嚴格遵守酒店員工守則和崗位責任制,確保任何時間都有人值班并不得私自離崗。規程中詳細描述了WNS2-1.25Y(Q)型臥式內燃室燃爐的具體參數,包括額定蒸發量為2噸/小時及蒸汽壓力為1.25MPa,并規定火管清灰應在停爐后進行。針對水位控制,規程說明當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但高于下部可見邊緣時屬于輕微缺水。此外,對于油泵進油溫度,規程要求柴油溫度應低于50度,并強調自動滅火系統采用1301固定滅火系統。為了保證水質,規程對給水硬度、溶解氧以及爐水堿度和pH值提出了具體標準。軟水硬度測試方法也被詳細列出,包括取樣、加試劑、滴定等步驟。壓力表定期沖洗通過三通旋塞完成,排污工作每班至少一次且排污量不超過給水量的5%。柴油過濾器每月至少清洗一遍以確保燃油質量。規程還特別強調在事故發生時,司爐人員要保持冷靜,及時查明原因并迅速處理。最后,規程要求檢查調節保持燃燒穩定,做好節能和文明生產工作,并在接到報修任務時立即響應。
《鍋爐房操作規程》適用于各類配備有相同或相似型號鍋爐設備的企業單位,特別是酒店行業的鍋爐房管理人員和技術操作人員。此規程不僅為相關從業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日常操作指南,而且明確了應對突發情況的處理流程,有助于提高整個鍋爐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保障工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也為企業節能減排提供指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