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帶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講解了履帶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的各項安全技術和操作要求。該規程描述了一般規定,明確司機必須遵守特定規程的規定,作業場地應平整堅實并確保與溝渠、基坑的安全距離,夜間操作需有足夠的照明設備,新購置或大修的起重機使用前必須經過檢查和試吊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前應對傳動部分試運轉一次重點檢查各裝置是否符合規定。同時,啟動前主離合器應脫開,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內燃機啟動后要檢查儀表指示值并進行空載運轉確認正常。工作時鋼絲繩排列整齊,在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余量,起重機械在最大工作幅度和高度以外3m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加油時附近嚴禁煙火等。安全操作方面,規程指出操作時應遵守相關規程的規定,作業時變幅應緩慢平穩,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前變換擋位以及滿載荷或接近滿載荷時下落臂桿,重物起吊離地一定高度時應檢查機身穩定性,制動靈活可靠等情況,臂桿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說明書規定,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操作動作和降落臂桿,左右回轉時應平穩進行,起重機行駛時回轉、臂桿、吊鉤的制動器必須剎住,轉彎半徑過小時應分次轉彎,雙機抬吊重物時應使用性能相近的起重機且單機荷載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80%。停機后檢查則包括轉移工地應用長板拖車運送,通過橋、管道(溝)等設施前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鐵路、地面電纜等設施時鋪設木板保護,作業后臂桿應轉至順方向,并降至合適角度,吊鉤提升到接近頂端的位置,各部制動器保險固定,操作室和機棚關門上鎖。
《履帶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適用于從事履帶起重機操作的相關人員及企業。具體來說,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中負責履帶起重機操作的司機,以及參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這些人員需要嚴格按照規程要求執行日常操作,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此外,該規程也適用于對履帶起重機進行維護保養的專業團隊,他們可以根據規程中的規定開展相應的檢查和維護工作,保障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同時,對于監理單位而言,依據此規程可以有效監督施工單位的操作行為,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