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瓶內殘液(殘氣)處理操作規程》講解了針對氣瓶內部殘存液體或氣體進行安全、有效處理的具體步驟。該規程明確了當氣瓶內的殘液超過2千克時,必須執行抽殘處理,并強調在處理完成后需要詳細填寫抽殘記錄。文中具體介紹了壓縮機連接方式,即進口連接至殘注罐的氣相管,而出口則與儲氣罐氣相管對接;同時,殘液回收裝置的相應進口應與儲氣相連通,其出口需與倒殘平臺氣相連通,確保整個系統能夠順利運作。此外,對于倒殘平臺和殘液罐之間的連接也做了明確說明,要求兩者的液相管道相連通。啟動壓縮機后,將殘液罐中的氣態液化石油氣抽送至儲氣罐中,對相關管路進行加壓至0.2Mpa,以此作為開始倒殘的標準條件。在實際操作中,氣瓶通過連接膠管,在打開高壓氣相閥門向瓶內充入高壓氣體后,再通過調整氣瓶位置,利用瓶內高壓氣體將殘液頂入死殘液罐內,完成整個過程后關閉相關閥門并將氣瓶恢復正立狀態,最后關閉角閥并卸下導管。
《氣瓶內殘液(殘氣)處理操作規程》適用于涉及氣瓶使用及維護的相關企業和單位,特別是那些在生產過程中頻繁使用氣瓶的行業,如化工、燃氣供應等領域。它為從事氣瓶充裝、檢修以及安全管理的專業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確保他們能夠按照規范的安全操作流程處理氣瓶內的殘液或殘氣,從而保障作業環境的安全性和工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也適用于相關監管部門,以便于監督企業是否遵循正確的操作規程進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