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講解了吊車司機必須熟悉設備性能、安全附件作用,強調新調入人員需經培訓合格后獨立操作。該規程要求操縱室保持整潔,禁止設臨時電線及堆放雜物于電阻器和控制柜附近,并規定遇起火時應立即拉下電門并使用滅火器滅火。工作前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女性員工須將發辮置于防護帽內。在交換班時,上下車要走專用扶梯和平臺,嚴禁不規范的攀爬行為。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檢查天車各機構及其安全防護裝置,發現故障需停車修理,不得帶病運行。開車前必須響鈴確保周圍無人,吊運物料時避免通過人頭、機械設備及乙炔氧氣瓶上方。操作中看清指揮手勢信號,兩臺車同時作業需配合默契聽從專人指揮。遇參觀人員時,天車需停放在安全位置。非吊車司機不得開動天車,學徒工需在司機指導下操作。列出十種情況禁止吊運,并要求吊放物件緩慢,發現問題及時停車處理,落物時由地機人員擺好墊物。規定多層天車不得用上層掛走下層,接近鄰車時響鈴提示不準撞車,特殊情況下頂車需慢行且注意其他吊車情況。起重量接近滿負荷時,試驗制動器靈敏性。操作兩個起升機構時,注意升起鉤頭不要依賴限位開關控制。禁止戴電作業,檢修電氣設備時需拉下電源總開關并采取安全措施。操作時要集中精力,禁止分散注意力的行為。工作后離開操作室必須斷電并將吊車歸位。針對門吊、電動葫蘆吊、橋式起重機及電磁吊車有額外規定,如松開夾軌器移開鐵鞋,吊重超過一定噸位時的行車限制,大風天氣禁止開動,工作完畢后的收尾工作等。
《吊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適用于各類使用吊車進行貨物裝卸、搬運及其他相關作業的企業和單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港口碼頭、物流倉儲等領域。該規程為吊車司機及相關操作人員提供了詳細的安全操作指導,確保在各種環境下能夠安全、高效地完成吊裝任務。無論是專業吊裝公司還是內部設有吊裝設備的工廠企業,都應嚴格遵守本規程中的各項條款,以保障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設備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