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排污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鍋爐排污過程中的各項規范和要求,包括連續排污及定期排污兩種方式。該規程詳細描述了排污的目的在于保持鍋內水質量并排除泥渣、水垢等雜質。對于職責方面,規程指出操作人員需按照規程要求操作以確保水質符合安全運行標準,監督人員要保證蒸汽品質,并及時制止違章行為,車間主任、班組長以及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應檢查考核操作情況。針對主要危險源辨識控制,規程明確了高溫管道與控制閥門存在的熱能傷害風險,并強調了操作人員的防護不到位問題。作業活動禁止性要求部分,規程規定了作業前必須制定工作方案,排污人員須持證上崗且不得中途離崗,閥門無安全隱患才能打開,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并準備好救援物資。在作業過程中,規程對調節給水閥、檢查排污閥門及管道、掌握爐水含鹽量、根據負荷變化調整操作、適時停止排污、處理異常情況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操作要求。作業結束后,則需要關閉排污閥門,檢查密封情況,通知司爐人員并做好交接班記錄。此外,規程還強調了個人佩戴好防護用品的重要性,如防護面罩和電焊手套,并制定了應急措施,包括立即停止排污操作、第一時間報警以及掌握急救措施。
《鍋爐排污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從事鍋爐操作、維護及相關工作的人員,特別是那些負責鍋爐排污工作的操作人員、監督人員以及車間主任、班組長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它不僅為這些崗位提供了詳細的排污操作指導,還幫助他們識別和控制排污過程中的潛在危險源,確保鍋爐的安全穩定運行。同時,該規程也適用于各類涉及鍋爐使用的行業領域,例如化工、電力、制造業等,為其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排污安全管理方案,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