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上崗檢查制度》講解了領導干部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上崗檢查的具體要求和操作流程。該制度明確了不同層級干部的檢查頻次,礦機電總工、機電礦長每月需上崗檢查不少于一次,機電科長和技術員每月到崗檢查次數不少于三次。制度強調干部上崗時要認真填寫干部上崗登記簿,并且對值班人員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的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各項規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實。同時要求檢查保護用具、防護用具是否齊全,以及各種記錄是否齊全并符合要求,保障工作環境的安全性和規范性。另外,對于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處理,或指定專人在規定時間內解決,必要時安排檢修以排除隱患。面對違章行為,如值班人員違反規定、規程和制度或檢修人員違章作業,必須立即制止,以維護安全生產秩序。
《領導干部上崗檢查制度》適用于煤礦等高危行業的安全管理領域。具體來說,它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各級領導干部,包括但不限于礦機電總工、機電礦長、機電科長及技術員等。這些人員需要按照此制度定期對生產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以確保生產過程中的設備運行正常、人員操作合規,從而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