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長助理兼通風區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礦長助理兼通風區長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職責與任務。該責任制闡述了在總工程師領導下,礦長助理兼通風區長需全面負責全區行政管理,確保煤礦安全規程中關于通風、瓦斯、防滅火和綜合防塵等規定的落實。文件強調組織編制并實施“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計劃的重要性,通過加強通風管理來消除安全隱患,提高礦井抗災能力,推行質量標準化管理。文中明確了監督檢查本區行政和技術干部的工作情況,以及規程、措施和制度的審批執行情況,并提出改進建議。同時,文件規定在發生通風、瓦斯、火災或煤塵爆炸事故時,礦長助理兼通風區長應參與搶救處理,分析追查事故原因并對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負主要責任。此外,該文件還涉及定期召開區務會,布置總結工作,平衡勞動組織與生產任務;組織編制所需儀器設備的計劃,管理維修這些設施;監督各工種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編審并實施職工培訓教育計劃;深入一線了解職工思想問題改進工作;熟悉礦井通風系統及采掘現狀,向相關部門提交處理報告以確保通風區工作的順利進行。
《礦長助理兼通風區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特別是那些設有專門通風區的大型煤礦企業。此責任制為礦長助理兼通風區長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使其能夠在日常管理和應急響應中遵循具體要求,保障礦區的安全運營。它不僅適用于礦井內部管理人員,也適用于相關技術人員,幫助他們理解自身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角色與責任,確保所有員工都能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共同維護礦井的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