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長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講解了礦長作為通風管理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對全礦“一同三防”工作負有全面責任。文件描述了礦長需貫徹上級頒布的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指令、決定和規定,并確保這些規定得以認真實施。文檔說明了礦長負責建立健全通風管理安全工作的組織機構,配齊專業人員并確保其素質水平。文中還提到礦長應定期檢查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優先安排所需的人力、財力和物力資源。文件強調礦長要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議,分析研究通風管理安全工作現狀,提出問題并制定整改措施,以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此外,《礦長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還指出礦長需將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具體落實到分管領導,定期檢查齊抓共管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并落實獎懲辦法。最后,文件提及礦長負責審閱與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有關的報表。
《礦長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中擔任礦長職務的管理人員。該制度特別針對需要負責通風管理安全工作的相關人員,包括直接參與通風管理工作的技術員、安全監督員等。此文件為煤礦行業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幫助確保所有通風管理安全措施能夠有效實施,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時也為企業管理層提供了一個系統性的框架,用以評估和改進通風管理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