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政工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礦政工部長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承擔的具體職責。該文件指出礦政工部長要對本單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到監督作用,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文中描述礦政工部長需協助相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相關的宣傳教育活動,利用多種宣傳工具做好輿論引導及對外形象宣傳工作,以提升職工安全意識。文件提到應發揮黨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通過黨員的模范帶頭效應帶動群眾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并且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到先進黨支部和優秀黨員評選的重要內容之中。此外,還強調支持工會開展勞動保護監督和安全生產競賽等群眾性活動,深入生產一線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預防并解決可能影響安全生產的思想問題,在事故發生后負責穩定職工情緒和組織恢復生產的相關思想工作,遵循“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保障部門的安全。
《礦政工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各類礦山企業的政工部長崗位人員。這類人員需要明確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所肩負的責任,依據文件規定履行好監督、宣傳、教育以及協調等多項職能。此文件不僅適用于煤礦行業,同樣適用于非煤礦山如金屬礦、非金屬礦等領域,為確保這些行業的安全生產提供明確的行為準則與責任指引,有助于構建更加完善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