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礦總會計師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具體職責和任務。該文件指出,礦總會計師需嚴格遵守國家關于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使用的相關規定,確保這些資金專款專用,并監督其執行情況,以保障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充足。文中強調,對于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項目的費用必須到位,這是確保生產安全的重要經濟基礎。此外,文件還提到礦總會計師要遵循財政部有關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經費使用管理的規定,保證相關費用的落實。在審查單位經營計劃時,礦總會計師需要同步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負責檢查這些計劃的實際執行情況,確保兩者并行不悖。同時,文件要求將安全管理融入到經濟責任制中,通過分析單位的安全生產經濟效益,支持和鼓勵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并且審核各類事故產生的費用支出,以此來強化企業的安全生產意識和管理水平。
《礦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礦山企業內部,特別是擔任總會計師職位的人員。該責任制明確了總會計師在確保企業安全生產方面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適用于那些需要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進行管理和監督的企業環境。它不僅為總會計師提供了具體的工作指導,也為其他涉及財務決策、安全管理和生產經營計劃制定的相關人員提供了參考依據,有助于提升整個礦山企業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