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石膏尾礦庫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為了加強公司磷石膏尾礦庫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制定的制度。該制度涵蓋從總則到具體管理細則的多個方面,強調尾礦庫建設與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并明確尾礦庫的勘察、設計、安全預評價、施工及施工監理等工作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專業單位和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承擔。同時,制度賦予公司員工對損害尾礦設施安全行為的監督、檢舉和制止權利,當發現事故隱患或違規操作時可向相關部門報告。文檔規定公司總經理為尾礦庫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指定或設立專門機構實施安全管理要求,制定規章制度,配備專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資金充足。安全環保科作為主要管理部門,職責包括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編制規章制度、應急預案演練、技術資料整理、安全隱患治理等。現場管理人員需貫徹上級指令、做好堆放管理、日常巡檢觀測以及及時記錄安全檢查和監測情況。此外,還強調建立尾礦庫管理檔案的重要性,如建設文件、組織機構、特種作業人員培訓、防洪搶險準備、運行指標數據和事故隱患整改情況。在尾礦庫運行管理中,要嚴格控制庫內水位,確保防洪安全,保持沉積灘坡度合理,排水系統暢通,防止淤堵堵塞,定期檢查排洪構筑物狀態。
《磷石膏尾礦庫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磷石膏尾礦庫相關的企業和單位,特別是涉及磷石膏尾礦庫建設和運營管理的企業。這些企業需要依據本制度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體系,確保尾礦庫建設與運行符合國家安全標準。適用行業領域包括但不限于礦業、化工等行業中涉及磷石膏尾礦處理的企業。通過遵循本制度,企業能夠規范尾礦庫的日常管理和應急處理流程,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財產安全,同時也為環境保護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