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制度》講解了煤礦地面中心站的管理規定,涵蓋值班人員職責、機房環境維護、設備操作規范、安全措施以及資料記錄保存等多方面內容。該制度要求每班至少有1名值班員在崗,并嚴格按照相關法規設置和定義監測點,且不得擅自變更監測點信息。文中強調了保持中心站肅靜整潔衛生的重要性,嚴禁煙火并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禁止易燃易爆和強磁物品進入機房。制度明確禁止無關操作如瀏覽網頁或使用可能攜帶病毒的外部設備,并嚴格限制外來人員進入機房,需經批準后才可進入,且不得隨意操作監控設備。對于設備保養維護,應由專業人員按說明書要求進行,并對電源UPS異常情況做好記錄及時處理,確保空調系統的正常運行。值班員需要隨時觀察設備運行狀況,發現異常及時匯報并記錄,技術資料保存三年以上,事故狀態記錄長期保存。交接班時必須詳細交接班中情況、系統故障及處理情況等,全面檢查各系統運行狀態。故障處理完畢后要詳細記錄相關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匯報。校驗過程中值班員要與維修人員保持聯系驗證數據一致性。所有操作人員需經培訓合格取得結業證擔任,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24小時實時監測。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已經安裝并使用了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單位。它為這些企業的地面中心站提供了詳細的管理指導,確保監控系統的穩定運行,保障煤礦作業的安全。此制度不僅針對直接從事監控系統操作和維護的技術人員,還包括參與中心站管理的相關管理人員,旨在通過規范化的管理和嚴謹的操作流程,提高整個煤礦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減少安全隱患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