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講解了煤礦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的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該制度旨在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文中明確了本制度適用于龐莊煤礦的機關部室、基層單位及所有干部職工。各單位需深入開展安全教育,推進安全培訓工作,使這項工作制度化、經常化、科學化。政工部負責編制宣傳教育計劃,統籌安排基層單位和包保部室結對子,并進行不定期抽查。各機關部室負責檢查、指導基層單位的安全活動情況。基層單位則負責組織職工喜聞樂見的安全活動并做好記錄。班前十分鐘安全教育由干部及班組長組織實施,礦政工部和財資部分別負責制訂干部和全礦職工的安全教育與培訓規劃及年度計劃。安監部負責題庫編寫及對培訓教學計劃的審定等工作。四級安培中心負責一般工種的教學組織和管理工作。在培訓對象、時間和內容方面,規定了不同層級人員每年必須接受的安全培訓時間及主要內容,包括新進礦工人需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與培訓。在實施與管理上,安全教育以周五安全活動、班前十分鐘教育為主要載體,每周五為職工安全教育的時間,每次活動時間為40分鐘,要求出勤率達到95%以上,并有詳細的考勤及補課制度。
《煤礦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適用于龐莊煤礦機關部室、基層單位及所有干部職工。具體而言,它涵蓋了從礦長到普通職工的所有層級,不僅包括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還包括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于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工種的職工也提出了明確的培訓要求。此制度確保所有員工都能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從而提升整體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安全管理領域,特別針對煤礦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和職工教育,保障煤礦生產的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