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員瓦檢員管理制度》講解了聚志煤礦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正常運行而制定的一系列針對安全員和瓦檢員的管理規定。該制度詳細列舉了多項行為規范與處罰措施,包括對遲到早退、無故缺勤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進行罰款處理;強調請假需提前書面申請并獲得審批,否則按曠工處理;規定必須按時參加班前會及入井工作時間,并對未按規定執行的行為設定了相應的經濟處罰;要求工作人員對分管作業點進行檢查并向調度室匯報情況,確保信息暢通;明確規定當班期間的工作職責和質量標準,對不履行職責或工作質量問題進行罰款;強調工作記錄的填寫要求;嚴禁酒后入井及在礦上無理取鬧,并設定嚴厲的懲罰措施;對于辭職離礦的人員也有明確的規定,確保人員流動有序。
《煤礦安全員瓦檢員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中的安全員和瓦檢員崗位。此制度旨在保障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通過嚴格的管理和監督機制,確保所有相關工作人員能夠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從而減少安全隱患,提高工作效率。它不僅適用于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也適用于應對突發事件時的操作流程,為煤礦企業的穩定運營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該制度還特別適合于那些需要強化內部管理、提升員工責任感和紀律性的煤礦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