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工程質量標準化考核制度》講解了為實現礦井工程質量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而制定的一系列詳細規定。該制度從多個維度對礦井工程質量進行量化考核,包括安全管理5分、工程設備質量管理25分、事故處理5分、隱患及整改35分、安全技術管理及職工安全培訓5分、三違情況10分、安全儀器儀表及安全設施使用與管理5分以及文明生產10分,總計100分。對于各單位得分低于90分(含90分)的情況,每少5分則下浮月工資總額的1%,以此類推;而得分在90分以上且無安全事故并完成生產任務的單位將獲得不同額度的獎勵,如采隊4000元、掘進隊2000元等。此外,工程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負責具體考核工作,勞資科和財務科落實獎懲措施,并每月提取0.2元/噸作為獎勵基金來源。
《礦井工程質量標準化考核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各相關單位,特別是從事礦井建設、維護和生產的部門。其旨在通過嚴格的考核標準和明確的獎懲機制,確保所有參與礦井工程的人員都能遵守高標準的安全和技術要求,從而提高整個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無論是大型國有煤礦企業還是中小型民營煤礦,這套制度都能夠為其提供有效的指導和管理依據,以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時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