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軌道運輸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礦井軌道運輸管理的各個方面,包括軌道、運輸設備、安全裝置、信號系統、安全標志和人員管理等。該規定強調機電副礦長或副總對運輸安全和技術管理工作負責,生產辦需設專職技術人員,負責全礦軌道運輸的技術管理和設施管理,并建立各項規章制度、技術檔案和圖牌板。此外,要求實行包機制并責任到人,在現場掛牌留名,制定管理制度和獎罰辦法。每半月由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公司每月進行一次檢查驗收。巷道工程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有關標準和規定,合理選用絞車,設置躲避峒室和壁龕,針對各斜巷自然特征驗算拉車數并在上下部車場把鉤峒室內掛制牌板嚴格執行。對于行人坡度超過18度和22度的情況分別有臺階和扶手的要求。軌道鋪設質量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359條規定執行,提升斜巷和平巷中的危險區段應設有明顯報警裝置,規定了運輸軌道的安全距離及有水巷道的處理方式。傾斜井巷托繩輪安裝須滿足直徑、軸徑、寬度等具體要求,禁止鋼絲繩與道板、軌道等摩擦。主要運輸線路軌道要達到優良品,枕木材質嚴格限定,取消雜拌道和非標準道岔。傾斜井巷中使用串車提升時,根據傾角和斜長要求使用防跑車及跑車防護裝置。井下絞車的安裝需按底板巖性設計基礎,確保牢固可靠,絞車司機側要有足夠活動范圍,且絞車牽引用鋼絲繩頭要用專用繩卡子固定,牽引鋼絲繩的鉤頭采用合格雞心環,零部件完整齊全,制動系統靈活可靠,電氣部分符合防爆要求。對于牽引鋼絲繩的使用和日常維護也有明確規定,斜巷軌道運輸要按規定安設防爆型或本安型信號裝置、紅綠燈和顯示牌,關鍵部位實現司控,瓦斯礦井中使用機車運輸時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礦井軌道運輸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各類煤礦企業,特別是涉及礦井軌道運輸作業的企業。這些企業需要依據此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體系,確保所有從事礦井軌道運輸相關工作的人員,從管理人員到一線工人,都能遵循嚴格的安全標準和操作流程。同時,適用于參與煤礦建設、設計以及安全評估的第三方機構,為其提供參考依據,以確保在項目規劃和實施過程中充分考慮礦井軌道運輸的安全要求。該規定的適用有助于提高整個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減少事故發生率,保障職工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