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電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井下電工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嚴格遵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該責任制強調井下電工對包機范圍內電器設備的完好性和清潔衛生負責,需定期檢查和試驗電器設備的各種保護措施,并做好詳細記錄。文件指出井下電工應嚴格執行停送電原則,禁止帶電作業,同時要掌握工作面電氣設備的工作原理、結構、性能,能夠進行操作、維護、保養以及排除故障。文檔還規定了交接班時必須了解設備運行狀況及遺留問題,上崗前需檢查工作地點的安全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并匯報。此外,《井下電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井下電工自覺做到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遵循“三不生產”和“三不傷害”的原則,拒絕違章指揮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于檢修工作,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質量標準執行,保證電氣設備正常運轉的同時防止事故發生。文中提到,在電氣設備運行中要注意其狀態,發現問題立即停機處理,避免帶病運轉;重大檢修項目應依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若電氣設備出現意外故障且長時間影響生產,則需向相關部門匯報。最后,文件提及對待修電氣設備應及時維修,保持一定數量的備用設備和部件,同時清理浮煤雜物,確保電氣設備文明生產。
《井下電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等地下開采行業中的井下電工崗位人員。這些人員直接參與井下電氣設備的操作與維護,肩負著保障礦山電力系統穩定運行的重要職責。本責任制為井下電工提供了明確的行為規范和操作指南,幫助他們更好地履行崗位職責,預防電氣事故的發生,確保個人及團隊的生命財產安全。通過遵守該責任制,井下電工能夠在復雜的工作環境中有效降低風險,提高工作效率,為整個礦區的安全高效運作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