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中央變電所交接班制》講解了井下中央變電所在交接班過程中的具體要求和操作規范。該制度強調交接班必須在工作現場進行,并且要嚴格遵循操作規程及巡回檢查制度,確保設備運行狀態的透明性和連續性。交班人員需要將本班期間設備的運行狀況以及檢修情況詳細告知接班人,并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在接班人確認無誤后雙方簽字完成交接手續。同時規定了幾種特殊情況下接班人可以拒絕接班的情形,例如設備運行情況不明、工具或資料丟失、事故未處理以及衛生不達標等;同樣也明確了交班人在特定條件下不能交班的規定,如接班人處于非正常狀態(飲酒、生病或精神異常)、未經上級批準的代班人員等情況。此外還指出一旦交接完成后,所有責任都將轉移到接班一方,除非遇到特殊情況會另行分析。
《井下中央變電所交接班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的井下作業場所,特別是設有中央變電所的相關企業單位。它為從事井下電氣維護、檢修工作的員工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操作指南,確保了變電所這一關鍵設施的安全穩定運行。無論是負責日常運維的技術人員還是管理層都應熟悉并嚴格執行此制度,從而保障井下電力系統的可靠性和工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