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化風流管理制度》講解了煤礦等礦井環境中凈化風流設施的設置、管理和使用要求。該制度描述了在主要進風大巷、入風斜巷、采區入回風巷道、采面運回順及掘面回風區域必須設置凈化風流設備,且明確規定了這些設備的安裝位置與覆蓋范圍。具體來說,采面運回順處的凈化風流設施應設在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的位置;掘進工作面則為不大于50米。同時強調所有凈化風流設施必須保持完好并呈現霧狀效果。針對不同作業情況,例如采煤機或綜掘機作業時以及放炮后,必須開啟凈化風流以確保良好的降塵效果。對于設有凈化風流的大巷,在進行產塵作業時也需由相關單位負責開啟。每日白班期間,各負責區域的瓦檢員要根據大巷干濕度決定是否開啟凈化風流,并控制其開啟時間。維護方面,保安區消火隊承擔著保障凈化風流正常運行的責任,一旦發現問題須及時解決,若未按規定執行將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
《凈化風流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及其他存在相似通風和降塵需求的礦山行業。它為這些行業的生產運營提供了明確的指導方針,確保在采礦過程中能夠有效降低粉塵濃度,保護礦工的身體健康,減少因粉塵引發的安全隱患。無論是大型國有煤礦還是小型私營礦山,只要涉及到地下開采活動并且需要通過凈化風流來改善工作環境空氣質量的企業,都應當遵循這一制度的相關規定,從而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