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水害預防制度》講解了為保障礦井安全,針對可能出現的水害問題所制定的一系列詳細預防措施。該制度闡述了根據集團公司中長期規劃及時修訂年度防治水計劃,并強調確保排水系統的正常運行以避免因系統故障引發的水災。文中提到每年洪水季節前需測試中央水泵房的并聯運行能力,保證在水量突然增加時具備較強的排放功能。此外,文件還強調對周邊小煤礦和已關閉老窯采空區的監測與防范,特別是對于特定位置如+260北翼32042風巷臨近的老窯,在接近這些區域時必須提前采取探放水措施。當本礦井下山掘進巷道貫穿相鄰采空區或揭露勘探鉆孔時,同樣需要進行專門的探放水處理。同時,《礦井水害預防制度》還指出汛期前要進行全面的地面“三防”檢查,確保地表穩固及防洪溝渠暢通無阻,以防止地表水侵入礦井。職工的避災培訓和技術培訓也被納入制度內容,旨在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工程技術人員則被要求密切關注可能產生水害的區域,并制定相應技術措施。集團公司“三防”辦公室需定期組織防洪設施檢查,確保所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最后,制度中提到每年雨季前要清理水泵房水倉、檢修供電線路及加強水文地質勘探工作,確保準確掌握水文地質資料。
《礦井水害預防制度》適用于各類存在潛在水害風險的礦井企業,特別是那些位于地下水豐富地區或者靠近舊有礦井、老窯等容易積水區域的企業。它不僅為一線操作人員提供了具體的作業指導,如掘進工的探放水操作規范,也為管理層制定了詳細的管理流程和應急預案,包括年度防治水計劃的編制、排水系統的維護管理以及汛期前后的專項檢查。此外,該制度也適用于參與礦井建設、運營和安全管理的相關單位和個人,通過明確各部門職責,強化各層級人員的安全意識,全面提升礦井應對水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