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區隊主管技術員職責》講解了掘進區隊主管技術員作為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第一責任者的重要地位,強調其必須熟練掌握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專業知識,并經過培訓。文件詳細列出了15條崗位職責,包括配合區隊長進行技術管理、確保規程措施齊全、編制并傳達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定期復查和完善規程、組織崗前培訓、深入現場提供技術指導、處理探放水問題、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參加安全會議、組織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研究施工條件變化規律、總結經驗推廣新技術、搜集分析技術經濟指標資料等。此外,《掘進區隊主管技術員職責》還明確了責任追究機制,對違規指揮、不制止違章作業、不及時采取事故預兆措施、阻礙事故調查等行為規定了警告直至刑事責任的處罰措施,并具體列出26條直接責任條款,涵蓋技術失誤、決策失誤、未及時處理有害環境因素、技術指導不力等方面。
《掘進區隊主管技術員職責》適用于煤礦企業中的掘進區隊,尤其是負責該區隊技術管理的人員。它為這些技術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遵循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此文檔特別適合那些需要深入了解和執行掘進工作面技術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掘進區隊的技術主管、工程師以及相關管理人員。同時,它也適用于煤礦企業的管理層,幫助他們理解和支持掘進區隊的技術管理工作,確保整個生產過程的安全與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