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通風設施管理制度》講解了礦井主電扇通風設施的安全防護措施,包括設置防破壞柵欄門并安排專人看管。文檔描述了井下各類通風設施如風門、風橋等的管理要求,規定這些設施必須牢固可靠且配備相應的標識牌和警示牌。它強調了瓦斯檢查員對區域內通風設施檢查的重要性,一旦發現損壞應立即報告處理。對于過車風門或重要風門,則需要專人看管或使用閉鎖裝置確保其正常關閉。文件明確了井下風門的具體規格,并指出每月需進行一次通風系統網絡分析以及時調整。同時禁止使用不合規材料作為臨時擋風墻,對于永久性密閉設施提出了詳細的要求,例如必須掏松加固、保持嚴密不漏風等。
《礦井通風設施管理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礦井通風設施建設和管理的企業和單位,尤其是煤礦企業。這不僅涵蓋了從事礦井設計、建設以及日常運營管理的相關人員,也包括負責安全監管的部門。該制度有助于提高礦井內通風設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減少因通風不良導致的安全事故風險,保障井下工作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為礦業生產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