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鐵路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該企業為確保鐵路運輸安全所采取的綜合措施。該文件強調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并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制度。文件明確了公司在226.274公里線路及其配套設施日常維修和監管方面承擔的責任,涵蓋橋涵、通信、信號、接觸網等設施維護。針對設備、設施和沿線治安安全管理,協同相關部門管理“五管”要害部位,監督工業器材和生產設備的保管存放情況。對各類基建和日常維修工程施工進行安全監督,提出安全技術措施并限期整改隱患。特別提到對110千伏牽引變電所、27.5千伏接觸網等高風險場所的安全管理。公司還定期或不定期組織設備安全質量檢查,及時發現并整改安全隱患,保證行車安全。此外,推動安全文化建設,實施員工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推行持證上崗制度,組織技術比武和勞動競賽。編制并演練鐵路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地方礦相關設備維護和監督管理工作,以及全公司車站房屋和家屬住宅的維修與生活保障服務,確保生產生活的正常運行。
《礦山鐵路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礦山鐵路分公司的全體職工,包括但不限于一線作業人員、管理人員和技術支持人員。它為所有參與鐵路專用線運營、維護和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工作指南。不僅適用于內部員工,也適用于與礦山鐵路分公司有合作關系的地方礦及其他相關單位,確保各方在鐵路運輸及相關活動中遵循統一的安全標準和管理要求,共同維護鐵路運輸的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