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有限公司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保衛科在公司內部承擔的多方面安全職責。該文件描述了保衛科負責公司保衛與消防工作的開展,涵蓋道路交通、消防、保衛、劇毒化學品、民用爆炸器材以及要害部位保衛管理等具體工作內容。針對火災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群眾性治安事件等突發狀況,保衛科需要做好應急管理工作。同時,保衛科還負責采區礦石外流的管理,確保礦石資源不被非法流失。為提升單位整體法制意識,保衛科致力于普法宣傳工作,以提高本單位人員的法制觀念和遵紀守法意識。此外,保護公司的財產安全及全體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也是其重要職責之一,并且要按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礦業有限公司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礦業領域內的企業保衛部門工作人員。對于從事礦業生產的企業來說,保衛科作為保障企業安全穩定運行的重要部門,此責任制為其明確了工作任務和目標,有助于保衛人員明確自身職能,更好地履行職責,保障企業的正常運營秩序,維護企業內部的安全環境,確保企業在復雜的生產經營環境中能夠有效防范各類安全事故和風險,為企業員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