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機工崗位責任制》講解了井下機工在礦井設備維護和安全保障方面的具體職責與要求。該制度明確了井下機工需負責維修采掘、運輸、排水等設備,確保所有修復的設備質量合格并進行試車驗證。制度強調樹立“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要求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任何可能引發事故的行為。同時,規定井下機工應專注于本職工作,禁止班前班中飲酒,并積極提升自身技術水平以更好地掌握所修設備性能。制度還提到,井下機工有責任根據設備修復情況及時提報所需材料和配件計劃,確保修理任務順利完成,并遵循“雙增雙節”原則降低原材料消耗。此外,修復后的設備需嚴格按照完好標準驗收,保證其符合使用要求。對于無法由其他單位解決的故障,井下機工也需承擔排除的責任。最后,要求遵守紀律,按時參加考勤和會議,積極完成領導安排的各項應急性和臨時性工作任務。
《井下機工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礦及其他礦業企業中的井下機械設備維修人員。這些人員需要在復雜且具有一定危險性的井下環境中作業,因此必須嚴格遵守此責任制中的各項規定。該責任制不僅為井下機工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同時也保障了他們自身及同事的安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設備運行的可靠性。通過遵循這一制度,井下機工能夠更加專業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確保礦山生產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