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綜掘)隊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掘進(綜掘)隊隊長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全面職責。該制度明確隊長作為第一責任人,需對全隊的安全管理和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確保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以及隱患排查治理的有效實施。文件強調及時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并根據相關法規總結分析本隊安全生產問題。為了保障安全,隊長要強化走動式巡查管理,將班前禮儀、井下乘車等環節作為重點管理對象,確保各項工作制度嚴格執行。此外,還要求抓好職工日常安全培訓,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活動,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文件指出要及時預測生產中可能出現的隱患形式并采取防范措施,確保隱患“五定”閉合處理。隊長還需落實礦下達的安全生產任務,制定合理的會戰和保勤政策,推行崗位自我保安、班組自我控制等自主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班組自治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在事故發生時,要組織現場搶救,做好善后處理工作。深入生產一線,掌握施工情況,對特殊施工制定安全措施,確保親臨現場指揮或指定專人落實。另外,要抓好工程質量和文明生產,嚴格進行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考核和獎罰,保證全過程動態達標。隊長還需要抓好勞動組織及正規循環作業,加強施工材料管理,杜絕浪費消耗,認真審批技術人員編制的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
《掘進(綜掘)隊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掘進(綜掘)隊。具體而言,這一責任制為掘進(綜掘)隊隊長提供了詳細的安全生產管理指導,旨在幫助隊長明確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確保其能夠有效地管理全隊的安全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教育培訓、隱患排查等方面。通過遵循該制度,隊長可以更好地保障團隊成員的生命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優化工程質量,確保整個掘進(綜掘)過程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標準,實現安全生產與高效生產的有機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