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班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掘進班長在保障煤礦生產安全方面承擔的具體職責。該文件強調掘進班長負責本班職工的安全生產,通過經常性地宣傳煤礦安全規程,確保不安全則不生產的理念深入人心。文中明確指出掘進班長應嚴格依據施工作業措施組織施工,避免冒險蠻干和違章指揮行為的發生。規定接班后必須先檢查再施工,面對有危險情況時需先行處理,支護不到位或技術要求不明的情況下堅決不施工。此外,掘進班長要組織召開班前班后會議,合理分配勞動力并及時分析安全生產和技術問題,提前消除潛在的安全隱患。文件還提到要堅決制止工人的違章作業,并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追查會,確保每一名職工都能從中吸取教訓。同時積極組織對事故的搶救工作,盡可能降低事故帶來的損失。
《掘進班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的掘進班組管理。它為從事煤礦掘進工作的團隊提供了一個明確的行為準則和責任框架,特別適用于擔任掘進班長這一角色的管理人員。該制度不僅有助于提升掘進班內部的安全管理水平,還對整個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具有指導意義。對于其他存在類似作業環境和風險管控需求的行業,如非煤礦山開采等也可參考借鑒此責任制中的核心思想與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