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拓掘進工程管理制度》講解了在煤礦巷道建設過程中為確保施工安全與質量,對施工流程、技術規范以及管理要求的一系列規定。該制度明確了從工程開工到竣工各環節的標準化操作程序,如施工隊需嚴格遵循主管部門下達的通知單及設計圖紙進行作業,不得擅自變更施工方案或支護形式。同時強調了掘進科管理人員在現場查出問題時有權立即安排處理,并可針對嚴重隱患做出停工決定。對于巷道開工前的設計準備工作,制度指出掘進科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設計部門提交相關資料,在施工前編制符合標準的作業規程并向職工貫徹學習。此外,針對特定情形如巷道貫通、變更斷面等,必須制定專項措施才能施工;在大斷面巷道施工前須繪制詳細的設計圖并通過審批。制度還涉及圍巖破碎區域采用聯合支護方式的具體要求,以及對錨噴巷道和架棚巷道的凈寬、凈高、錨桿安裝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確保巷道成型達到光爆標準。最后,對材料供應、業務聯系頻率、特殊情況匯報機制、測量放線配合等方面也提出了具體要求。
《開拓掘進工程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地下巷道掘進工程項目。它主要面向從事煤礦井下開拓掘進工作的施工單位及其管理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隊長、技術人員、質檢人員等。此制度不僅為一線工人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也為管理層設定了監督和管理的標準,確保所有參與巷道掘進工程的相關方都能遵守統一的安全和技術規范,從而保障工程質量和人員安全。適用于需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范并追求高質量工程成果的企業和項目團隊。